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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工商局登记手续办理流程如下:一、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提供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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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有人公章)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4、出质人在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持股证明(应显示持股数额,由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加盖公章)。可以是以下形式中的任意一种: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复印件。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持
工商局登记手续办理流程如下:一、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提供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三、向工商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理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质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6、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解除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因为股权质押登记才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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