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等级的。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 2、单位不愿意申请的,个人也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后待伤情稳定...
一、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评定残疾等级,经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即完全不能照顾自己,大部分不能照顾自己,或者生活部分不能照顾自己。其标准分别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个%、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残疾是我工资的85%,三级残疾是我工资的80%,4级残疾是我工资的75%。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残疾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残疾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残疾津贴为基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的,享受以下待遇:(1)根据残疾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5级残疾为18个月的工资,6级残疾为16个月的工资;(2)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残疾津贴,标准为:5级残疾为本人工资的70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7级至10级残疾的,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7级残疾为13个月,8级残疾为11个月,9级残疾为9个月,10级残疾为7个月;(2)劳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劳动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