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有可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无法定离婚情形的,法院认为感情未破裂,则可能调解和好。 ...
有可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无法定离婚情形的,法院认为感情未破裂,则可能调解和好。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调解和好后能起诉离婚吗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婚姻关系中,即便调解和好,之后仍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如果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不能起诉离婚。二、调解和好后能提起离婚诉讼吗1、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也有例外,即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不能起诉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都是维持原有身份关系的案件,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有利于稳定和改善身份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因此规定六个月的期限是有必要的。但是人身关系毕竟不是财产关系,前者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而感情又是会发展变化的,因此,在六个月内如果出现新情况,或者原告有新理由,或者被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对上述规定,具体来说:(1)调解和好后,离婚诉讼中原告的起诉权是受到限制的。通常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两次离婚诉讼的期间隔时间为六个月。(2)六个月内不准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在六个月内发生新情况,原告有新的理由,则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可以受理。在司法实践中,新情况一般是指被告实施了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或者被告实施家庭暴力且造成或足以造成原告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或者被告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影响原告合法权益等。(3)六个月内不准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规定适用于前一次离婚诉讼的原告。如果是前一次离婚诉讼的被告作为本次诉讼的原告时,是不受六个月的期限限制的。
民诉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司法实践中,新情况一般是指被告实施了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或者被告实施家庭暴力且造成或足以造成原告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就夫妻双方而言,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情况。比如,夫妻关系恶化。或者,发现对方有重婚等行为,都应该属于新情况、新理由。 因此,离婚调解和好后,一方不思悔改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属于新情况和新理由。司法实践中,如继续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的,可以认为是“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再次向法院请求离婚的,可以不受6个月的限制。但是,仅以一般的理由如轻微赌博、双方因感情不和吵架等情形再次起诉的,6个月内法院不予受理。
有可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无法定离婚情形的,法院认为感情未破裂,则可能调解和好。 依据《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依据这一精神的规定,如果原告在第一次起诉没有达到离婚的目的,如其再想起诉离婚,则必须在六个月以后才可以在起诉,除非有新理由、新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