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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在进行刑事诉讼时,已经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起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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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一种类型。所谓告诉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明确规定告诉处理的案件,只有四种罪名,即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其中,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案件不在告诉处理范围内,暴力干涉婚姻致人死亡和虐待致人死亡不在告诉处理范围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在进行刑事诉讼时,已经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起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行使监督权、公诉权和侦查权。具体来说,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并有权适用强制措施;凡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除人民法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案件外,检查机关应当批准或者决定;对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有权决定补充侦查;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督各种有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以及监狱等执行活动,监督人民法院的减刑和假释裁定是否正确。
对于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八条关于刑事案件的管辖中的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则人民检察院负责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4、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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