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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是法定监护人。 由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复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情况,双方实际上已经共同生活。因此,相关法律除了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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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形成扶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是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由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情况,双方实际上已经共同生活。被收养的继子女既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也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这一规定的限制;所以,继父母可以作为监护人。
由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情况,双方实际上已经共同生活。因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除了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外,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几乎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限制,被收养的继子女既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也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这一规定的限制;所以,继父可以作为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或继父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因为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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