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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最多赔偿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一房二卖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行为。由于出卖人的行为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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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了开发商既构成根本违约,又构成欺诈的情况(其中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3种),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上述规定的几种情况时,购房者可以要回款项的最高额为已付购房款加上相当于已付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金再加上已付购房款的利息及造成的损失,即双倍的已付购房款、利息和损害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销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受人可以要求终止合同,返还购买款项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两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销售合同后,卖方未通知买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2)商品房销售合同后,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两证合一 “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指原“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成为“不动产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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