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北京婚姻财产的分割规定如下: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年...
法律分析 北京婚姻财产的分割规定如下: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一方抚育子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律师解答 北京婚姻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可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
北京婚姻财产的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存在过错,双方的家庭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 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 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