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
能。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后,法院认为判决可能因对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难以执行或者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可以裁定保全其申请的财产。
如果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行政诉讼能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上述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八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