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人认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该类案件中的被告属于《民诉法》第100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其拒不到庭不能适用缺席判...
1、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到庭,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到庭,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对于法定代理人和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样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庭审理案件,对原告的起诉受理后,第一个程序就是把起诉状送达给被告,给其举证期限和答辩时间,如找不到当事人,无法继续进行审理。建议积极寻找被告以送达。且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对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特殊规定。如解答帮助到你,请给予采纳或好评。
对于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自己,本人因各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其处理方法由于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处理困惑。法院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不愿离婚为目的,收到法院传票,即不出庭应诉。对于这种离婚案件,有两种情况可以处理:第一,我确实不想出庭参加诉讼,但我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我的意见,我可以依法缺席审理并做出判决。第二,我既不想出庭应诉,也不想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离婚意见。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当事人属于必须出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出庭就无法查明相关案件。因此,如果两次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可以依法拘留其出庭参加诉讼。(2)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不愿配合法院,拒绝出庭应诉,导致离婚后无法审理。对于这类离婚案件的处理,首先要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其配合法院的审判工作,代理其子女出庭应诉,让法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监护人通过法院多方工作,仍然不愿意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依法将监护人拘留到法庭,参与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1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