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现今劳动关系实践上认为,一般情况下员工只能有一个劳动关系,只能在一家单位办录用、拿工资。本职工作外的收入,那叫劳务报酬。有了本职工作后,...
狭义的兼职属于劳务关系。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点,在正常情况下仍不应视为劳动关系。广义的兼职属于劳动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职务任命书可以确定劳动关系,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1。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花名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兼职人员也可以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均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且双方依法用工的,可以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在完成一个单位的任务时不能严重另一个单位的任务进度,否则另一个单位可以依法辞退该员工。
兼职属于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因为兼职不是劳动法律关系,所以提供兼职方不承担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义务(提供兼职方也无法在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因为个人只能享受一份社保福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5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3,282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