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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户口本与父母分开的原因是可以有:结婚、离婚、收养,生活独立等,是可以根据其户口登记程序单独立户的。...
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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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己的房产自立户口的:需要房屋产权证明即可办理。 没有房产,常住外地的:需要常住地派出所接收证明、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去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手续。 女方登记结婚户口迁出的:需要结婚登记证明、男方居住地户藉派出所接收证明去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变更。
1.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2.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当事人无单独的房产的,是不能办理分户的,具体的分户条件及需要的证件,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一般是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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