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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
公司的有限责任实际上是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资产即使不足以承担对外债务时,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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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到期债务,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能完全予以清偿的情形。规定合伙人将其财产投入企业后即形成合伙企业财产,直到合伙人退伙或散伙,这种财产不能分割。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合伙企业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也是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本区别。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1、原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之间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至少四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至于新股东要不要承担原股东的债权债务,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出明确规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新股东必须承担。 3、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形成新的董事会及董事、监事会及监事、通过章程修正案等事项。 4、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股东签字)。 5、工商变更登记表、股东构成表、委托书等(可到工商局领取)。
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1。无限责任,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者应当用个人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实际上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者的责任相结合;有限责任,责任人以其部分财产承担责任。2、有限责任制可以降低和转移风险,鼓励投资,降低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促进公司的有效经营和发展。无限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企业的形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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