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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现诈骗事实或者诈骗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拨打电话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2、对于利用网络、电信从事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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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发现金融诈骗行为应及时报警处理。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诈骗数额达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金额达30万元以上。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知道金融诈骗罪属于刑法第三章第五节,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犯罪类别。金融诈骗罪的客体是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方式非法集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过失不构成金融凭证诈骗。金融凭证诈骗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必须明知伪造和变造的金融凭证。如果对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不明知,即不知道使用的金融凭证是伪造或变造的,则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比如持有金融凭证的人持有的金融凭证是前手诈骗、盗窃、抢劫、抢劫但不知情的;或者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假金融凭证,完全不知道,因为不是故意的,不构成本罪。对于犯罪的目的,本罪要求非法占有。否则,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出于故意,也不可能构成本罪。但行为人知道自己使用的是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仍然决心使用,其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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