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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责必究、分级负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方法流程如下: 一、现场勘查; 二、责任认定; 三、处罚; 四、赔偿调解; 五、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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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时效的规定如下: 1.暂扣车辆。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3.伤残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4.赔偿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 5.处罚。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
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如下 1、比较道路交通事故事件进行调查、科学调查。 2、进行事故认定。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应进行责任认定,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通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可由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3、损害赔偿。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也可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第三方处理为: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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