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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爷爷奶奶的抚养权,应在孩子的父母双亡,或不能抚养的前提下才能取得。如果孩子的父母有一方健在并且愿意抚养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就不能取得孩子...
有可能,在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都想要孩子,但孩子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子女或孙子女的,可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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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因此如果孩子的父母他有抚养能力和条件,孩子的爷爷奶奶是不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 但是在离婚案件中,如果这个孩子他单独跟随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多年,已经习惯了爷爷奶奶给予他的生活环境和条件,那是可以作为父亲争夺孩子抚养权一个有利的条件! 那同时,如果孩子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法履行照顾孩子的义务,那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从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的角度,指定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来照顾这个孩子。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有两种方式,如果可以协商的话,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即可;如果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权的,就需要满足法定的变更条件,包括有抚养权一方有疾病、有恶习等情况。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有其他问题或者是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谈或者是面谈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伤残,都可能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还可能影响子女的健康。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这里包括了三项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定理由: 1.是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应予支持。 2.是抚养子女一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虐待子女行为严重的应以刑事犯罪制裁),对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予准许。 3.是父母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对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应予准许。 第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本项规定,与 第五条规定相响应,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考虑他们自己的意愿。如果他们提出要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能够很好地抚养子女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应予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这是一个弹性条款,以概括需要变更抚养关系的未尽事项。
爷爷奶奶的监护权只有在孩子父母双亡或无法抚养的前提下才能获得。如果孩子的父母一方健在,愿意抚养孩子,孩子的祖父母就无法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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