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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或证据原件等是否有义务提供

2022-02-12
没有义务的。在法院执行中,法院据以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执行申请人,无法律义务向被执行人或执行法院提交案件证据或证据原件。根据所述的情况分析,可能是指在原审理过程中,审理法院没有将当事人的有关证据原件(如借条欠条等)收卷归档,即使是这种情况,作为申请人,也无义务提供证据原件。另外,在实际情况中,因生效法律文书中会有对相关证据的记载,即使当事人仍持有证据原件的,也不可以根据所持有的证据原件再向对方重复主张,所以,是否向被执行人或执行法院提交证据原件,对申请人或被执行人的权利都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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