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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是有效的,只要鉴定主体、程序合法。单位没有购买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
原则上涉及伤害案件的鉴定委托书,应该由公安机关开具。提问者可以参照以下规定进行比照。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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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涉及伤害案件的鉴定委托书,应该由公安机关开具。提问者可以参照以下规定进行比照。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可以重新鉴定。一般情况下,最好在24小时内出具伤害鉴定委托书。对正在发生的伤害案件,应当制止伤害行为,组织救助伤员,保护现场,采取措施控制犯罪嫌疑人,收集和固定证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程序规定》原文。重新鉴定的部门由省级公安局刑事技术部门委托。省级县(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的重新鉴定,由原省级公安局刑事技术部门委托。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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