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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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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申领条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⑵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一是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检查费、出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由员工个人承担。女职工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二是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报销生育保险金的条件: 1、用人单位为员工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数以上,并继续为员工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要求; 三、报销期限未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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