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针对民事案件上诉的周转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有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
民事案件卷宗目录1收案审批表2收费凭证(复印件)3风险告知单、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4起诉书、上诉书、答辩书5阅卷笔录6当事人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那要看从哪个角度来看了。例如法院可能需要合议庭合议记录,但是律师的档案中不可能有这个材料,因为合议庭记录属于依法不公开的材料。 2、我简要从律师角度来说一下法院诉讼卷宗完整卷宗的材料: (1)聘请律师合同、授权委托书(2)主体资格材料,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自然人的话,只需要身份证复印件。 (3)起诉状及证据材料(4)答辩状、代理词(5)法院通知材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传票等。 (6)如果有诉讼保全的,还应该有保全材料,例如保全申请书、担保函、保全裁定书。 (7)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准予撤诉、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等)(8)退回诉讼费的材料(9)其他材料,例如邮寄凭证等
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是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都应当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和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要进一步重视档案工作,加强领导,解决档案部门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促进档案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 从这里可以看出最高法院对案卷制作的重视。最近几年来,法院对案卷制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案卷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对案卷制作中很细微的技术性问题,法院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目前,国内学者对案卷制作技术作了一些研究,并得出了一些相当有深度的结论。强世功通过对×农村的一起“依法收贷”案件的过程分析,认为呈现在案卷中的案件实际上是制作出来的。而这种“案件制造术”的发展又与新时期法律治理转型的变化密切相关。赵晓力对同一案件的分析结论认为,法律对案件程序、实体、证据的合法性要求,最终要落实为案卷制作的合法性要求;法律对案件的事后制作的目的就在于获得上级和整个法律体制的认可,以使案件的处理获得一种合法律性(legality)。在我们的调查中,也发现了类似问题,我们发现,不只是农村基层法院存在这一问题,在任何案件中可能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这一问题。我们认为,案卷制作,尤其是判决书的制作是司法过程中最有影响的因素之一。本文将通过对民事判决书的分析,讨论法院案卷制作技术兴起的原因,对司法产生的影响。考虑到目前我国判决书的制作中问题较多,本文还将通过对判决书的分析,讨论如何通过判决书的制作遏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律师有权阅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告知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并告知其有委托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五十七条经人民法院许可,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的,参照适用本解释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23人已浏览
740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2,3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