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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是指在常驻工作场所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
在日常工作中,雇主安排员工出差是很常见的,但是员工可以拒绝出差吗?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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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如果约定中约定由出差的情况,是符合劳动法要求的。如果没有约定需要长时间出差,员工可以拒绝。如果员工同意,也是不违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可以。如果劳动者对于公司安排出差的要求不满,想要拒绝的话,可以跟公司好好沟通,将自己不能出差的理由告诉公司。首先,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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