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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如何进行强制执行?

2024-11-07
根据法律判决结果,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来执行判决。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拍卖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指法院在被告人的有关财产上贴上封条,并当场封存,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移或处理。 拍卖是指法院以公开、竞争的方式,按照最高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法院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如果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法院直接变卖。由法院直接变卖的,在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以及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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