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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收取费用有以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案件,国务院规定是50至300元。然后各省物价局制定本省的收费标准。大多数都是规定200元。如果在立案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会减半收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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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收取费用有以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案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一、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执行等)(一)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二)申请执行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诉讼费用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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