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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独生子女对待,也可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①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②无子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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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开放2胎前的政策, 再婚夫妻各有一个孩子,都随前配偶扶养的可以生。如果再婚夫妻身边已经有一个孩子,只要孩子有残疾也允许再生。 总之,再婚夫妻都生育过,加起来孩子不超过2个含2个,是肯定允许再生育的。
《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补充通知》,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符合3种情形的,可以允许其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独生子女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二是独生子女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子女的;三是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只要符合这3种情形,单独再婚夫妻就可以享受到‘单独两孩’政策。”.
我国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娃儿。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两方共有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限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娃儿: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判定组织判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二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娃儿,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二婚前两方各生育过一个娃儿,离婚时依法裁判或离婚协议确定娃儿随前另一半,新重建家庭无娃儿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组织判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娃儿后又怀孩子的; (四)独产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不符合的均是要交纳社会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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