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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罪的认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客观要求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2、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挥霍享受,还是转移隐匿,都不会影响本罪的构成。相反,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欺骗手段,但不能按犯罪处理,但银行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收取贷款利息。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侵犯客体要件的客体是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以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润转贷给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一是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双重对象,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并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本息的货币资金。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第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罪犯串通,为其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当以贷款诈骗罪共犯论处。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由故意构成,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挥霍享受,还是转移隐匿,都不会影响本罪的构成。相反,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欺骗手段,但不能按犯罪处理,但银行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收取贷款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二)使用虚假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或者重复担保超过抵押物价值的;(五)以其他方式诈骗贷款的。
1、贷款诈骗罪与非罪的区别。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贷款纠纷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与贷款人之间在签定、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纠纷。 2、单位实施贷款诈骗的处理。根据刑法第193条规定,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中不包括单位,因此,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3、司法实践中的冒名贷款行为的性质。首先讨论共同犯罪中的情况。行为人与其他人相勾结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可以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犯。如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高利转贷为目的,与其他人相勾结,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的,对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以高利转贷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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