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6、《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但要求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如果申请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因家庭暴力而受到威胁或者威胁,可以由亲属申请。
1、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以及当地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或者社区民警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督促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2、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3、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