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为: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6、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7、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8、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