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法》仅仅规定了清算费用应从公司清算财产中优先拨付,并未规定清算费用的认定标准,也没列举清算费用的范围。不过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
破产申请的受理 (一)严格审查破产企业是否具备破产资格 根据我国《破产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申请或被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1、婚内协议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2、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之间有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另一方也有义务偿还。 3、如果夫妻一方与债权人在债务产生时,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8人已浏览
379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