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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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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关注法律热点。虽然行政执法的相关人员,对法律的相关案件也充满了好奇和兴趣。特别是一些生活中的采购合同的违约金比例案件。广西诚济律师事务所李靖律师解析。 一、采购合同的违约金比例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
随着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关注法律热点。虽然行政执法的相关人员,对法律的相关案件也充满了好奇和兴趣。特别是一些生活中的采购合同的违约金比例案件。广西诚济律师事务所李靖律师解析。 一、采购合同的违约金比例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可以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工程量。本条规定,从实际出发,从证据的角度平衡双方的利益,有利于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根据工程惯例,除工程签证表外,确认工程量的证据一般包括:双方的信函、会议纪要、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图纸、施工日志、工程费用定额等。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要保存证明自己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证据,一是要保存完整,二是要记录清楚,防止诉讼证或提交的证据被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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