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有被害人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不可以,离婚诉讼不属于刑事诉讼可附带的民事诉讼范围,需要另行起诉离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如下:一、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人提交诉状,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二、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复印件送达附带民事诉讼;三、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特定情况需要分离时,先刑后民;四、法院开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依法撤诉。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因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可以,离婚诉讼不属于刑事诉讼可附带的民事诉讼范围,需要另行起诉离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这一规定的精神,在审判刑事案件过程中,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限于物质、经济上的损害,而且这种损害必须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否则,被害人就不能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此,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包括重婚犯罪案件,被害人或被告人均不得提出附带离婚诉讼。 如果被害人或被告人要求与对方离婚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离婚的法律程序另行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722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