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滞纳金”一词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不仅限于税法领域,其他行政机关如公安机关、环保机关、城建机关等也收取滞纳金。 关于滞纳金的法律性质一直都有...
1.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2.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3.强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加收滞纳金的税、费种类范围: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见,《征管法》对加收滞纳金的范围仅指税款,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依法由税务局征收、代征的费,不能加收滞纳金。
民事合同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违约损失金额的30%,超过30%的,也就是说超过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支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依法处罚金和滞纳金。罚款和滞纳金的标准必须通知当事人。罚款和滞纳金的金额不得超过金钱支付义务的金额。
合同滞纳金的法律规定: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滞纳金属于早期时银行常用的计算迟延还款责任的方式,目前合同只规定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责任,在合同中约定滞纳金中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71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678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