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客体要件。本罪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市民的健康权利。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质药物、严重危害人体...
假药生产销售罪的认定: 一、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一种复杂的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也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权利。 二、客观方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与非罪的界限 依刑法第142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如果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另外生产、销售劣药未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若未超过五万元的,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可给予行政处理。过失行为也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 两罪都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两罪在犯罪的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基本都相同。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l、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另外,行为人既生产、销售假药,又生产、销售劣药,均构成犯罪的,应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侵犯了公民的健康权和国家药政管理制度;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侵犯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仅限于药品;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包括所有产品。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必须具备“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求“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 依刑法规定,行为人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未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应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处罚。
确定符合下列要求构成销售劣药罪: 1、主要要素: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主观要素: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 3、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销售产劣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刑法第141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该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建议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刑法修订案八将此罪从以往的危险犯修改为行为犯,故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 结合法条分析,案例中叙述的情况只是在实际使用药品过程中超使用范围用药,所以使用的是真药,不属于生产、销售假药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