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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合伙开公司, 但是有一个人做了半年的分红, 我还能注册公司吗

2022-03-07
虽然法人是另外一个人,但是工商处有登记你作为股东的资料,比如所占的比例。这样实际你们的公司是两人的有限责任公司。至于你的出资形式,不知道设立之处是否约定是以无形资产出资,而非货币,并有相关审计机构评估出具验资报告,否则涉及到未履行出资义务。 法人代表的更换是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虽然对方是大股东。 至于分红比例,因为是口头同意,很难举证,所以40%比较难请求。 至于你重新设立公司的问题,我国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体是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那么如果被诉主体是公司的股东、监事、部门经理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其行为一般来讲不能被确认为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所以要看你是否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次,如果你是管级管理人员,也并非一定违反竞业禁止规定。一者你并没有在离职之前开设该新公司,其二,你们之间没有竞业禁止条款,这是是否构成还要考虑公司有没有给于你相应的竞业禁止的补偿费用、你当初出资的形式、离职的原因等多重因素。意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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