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未粘贴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车辆通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行人进入下穿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行人或者乘车人移动、钻爬、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者在车行道上停留、乞讨、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以及有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站(点)或者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和上下车;(二)不得妨碍驾驶人安全驾驶;(三)不得向车外抛撒、投掷物品;(四)货运机动车附载的作业人员,不得站立或者坐在车厢栏板上;(五)乘坐摩托车时正向骑坐。
因管理不善,饲养的动物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事故责任;其他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5人已浏览
684人已浏览
481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