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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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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一条,的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修订后的法对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没有变更,即对于股东转让股权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要件,股权转让合同不存在《》规定的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效力待定情形,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成立,不受是否实际出资约束。所以,对于未实际缴纳的股权,股东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一条,的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修订后的法对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没有变更,即对于股东转让股权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要件,股权转让合同不存在《》规定的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效力待定情形,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成立,不受是否实际出资约束。所以,对于未实际缴纳的股权,股东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未实际出资的可以转让股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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