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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
在这起事故中对方要赔多少,需要结合很多因素来判断,比如受害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受伤情况、所在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甚至年龄以及户口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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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赔偿问题您可以找到肇事一方进行协商,如果针对赔偿协商不成那么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您描述家属的受伤情况,建议您到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按法定标准起诉,往往可以获得较高赔偿金。 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机动车有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交强险)和商业险,且交管部门认定机动车负全责,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照《交通安全法》7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之规定,同时购买这两个保险的,发生事故在进行赔偿时有顺序要求,如果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额内赔偿;仍不足的,行人没有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对于赔偿项目,法定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农村标准赔偿和城镇标准赔偿也是不一样的,对于符合“农转城”条件的,可以申请按照城镇标准获赔。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以上是青岛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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