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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在办理房屋过户中起协助作用,协助买受人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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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卖方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籍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已婚夫妇身份证、户籍簿)、产权证明、房屋文件证明、二手房合同文本等。
卖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房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婚姻证明(已婚的需要配偶的同意出售证明);银行卡(非本人的卡,需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注:如果是公司产权,则需要提供房产证;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加盖公章;银行卡。屋的出租状态,必须填写“否”,即未出租状态,否则不能过户。去房屋所在地的住建委走一下流程,当天就可以出合同,之后就可以进行缴税、过户了。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二手房过户 一、登记要件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④赠与合同(原件留存);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二、登记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哪些东西?需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交纳契税凭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四、如何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查验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 2、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拟购房产产权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2、档案文号,查询者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3、房屋平面图等。 3、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债务则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抵押贷款的合同,需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2、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3、所购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如属于上述类型房屋,是否有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综上,购房人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除向卖房人索要产权文件外,还应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通过两者比照,才能清楚地知道拟购房屋的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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