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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所以同一处房产是不能申请两次诉讼保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根据新的民诉法,房产查封、续封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续封之后可以再次续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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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提供对您有利的证据向法院进行申请那么是可以的。比如说预售合同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财产保全是诉讼前或者诉讼中进行的司法程序,即暂时扣押被保全人的财产,以防止其转移财产。 财产保全的财产不能直接分配。如判决后,债务人拒不履行,要依照执行程序进行处理。 执行程序中,对于轮候查封的,如果被执行人是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所有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都可以申请参与分配;如果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的,符合破产条件而不申请报道的,由在先查封的人受偿,剩余的,才由轮候查封的人受偿。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已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房地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的标的物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于执行的财产,防止纠纷扩大,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但是,人民法院采取不当的财产保全措施,会损害当事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例如,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冻结,超出申请人的请求范围,对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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