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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中的行政复议,是指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费率...
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规,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答复规定如下: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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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认定是否工伤是社保机构的专属权利,仲裁和法院不能干涉,这是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严格划分,除非遇到极有勇气的仲裁员或法官,否则没人愿意越界的。 2、即使你有充分证据证明你所说情况属实,也应该先向社保要求撤销工伤认定——这不是复议,而是骗保,不受复议期限限制的——但你是骗保的共犯,一样要被处罚。 3、你可以先向社保申请撤销,取得书面回执,然后持此回执及相关骗保证据向仲裁或法院申请中止审理,等待社保决定。但不一定能行,要看具体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1.填写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申请鉴定工伤行政复议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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