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
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该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参加本案侦查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其次,根据审判经验,在《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回避制度是当事人监督仲裁庭成员的重要权利,也是保障仲裁程序公正的重要措施.规定回避制度主要是为了保证仲裁活动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保证案件得到正确的处理.我国的程序法都对回避制度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仲裁员回避是指仲裁委员会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仲裁庭成员认为自己不适宜参加本案审理的,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行申请退出劳动仲裁,或者当事人认为由于某种原因仲裁庭成员可能存在裁决不公的情形,申请要求其退出劳动仲裁活动.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自行回避”;二是“当事人提出回避”.“自行回避”是指仲裁庭成员知道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自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回避的申请,即主动说明情况,提出不参加案件的审理.“当事人提出回避”是指仲裁庭成员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劳动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申请回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时首先要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告这一项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证人的担任条件中有规定“证人不能同时兼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根据案件的情况和诉讼的需要而参加诉讼的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只限于司法机关的人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