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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问题是可以退。 业主在收房的时候,或者是入住之后发现房子结构有显著的质量缺陷,可以请验房机构进行检验,要是检验后确实是主体质量不达标,...
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但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如果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生活,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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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有关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实。经核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方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一些小的质量缺陷,业主可以直接向物业或开发商申请维修。二是一些较大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若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则业主此时可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质量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三是房屋主体结构等严重问题。此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查明原因,并要求出具国家专业鉴定部门的报告,以证明房屋是否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性问题。如确认房屋确实存在,则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交房后发现房子有问题时,如果是属于小问题或者普通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整改,不能退。但是如果是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政策居住使用的问题,可以要求退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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