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负债股利、现金股利等方式分红。成为上市公司满足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
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负债股利、现金股利等方式分红。成为上市公司满足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股东分红,首先,分红的比例没有硬性规定,从0-100均可。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就行。 其次,未分配利润就是企业滚存下来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以有两个用途,第一分给股东,第二作为股东的再投入,投入公司扩大再生产。第一种就是分红,把未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给股东了。第二种就是送红股,把未分配利润以送股本的形式送给股东(股东并未拿走现金而是增加持股数),实际上相当于转变成股东在公司增加股本投资。 再者,分红的所得税,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税率为20。企业股东所获得的分红无需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净利润的20以内的分红比例,是可以被接受的。当然,对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降低分红比例或免收分红,继续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对于需要逐步退出的领域,则可以提高分红比例。
1、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 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而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二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红时应当按照实缴比例进行,而不是认缴比例,但是若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