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法运输烟叶司机,如果仅是一个无证运输卷烟,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
非法运输烟叶司机,如果仅是一个无证运输卷烟,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运输烟叶司机,如果仅是一个无证运输卷烟,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的规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非法运输烟草即触犯了《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运输烟草违反了《刑法》的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的专业、专卖商品和其他限制买卖的商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书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许可证明书、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生产、批发烟草产品,情节严重,标准刑为有期徒刑1年:1、人非法经营金额达5万元,或非法收入金额达1万元2、公司非法经营金额达50万元,或非法收入金额达10万元3、非法经营烟草产品行为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和非法经营,金额达2万元的;非法经营烟草产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刑期为有期徒刑5年。
烟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国家专营、专卖的物品,未经许可为无烟草专卖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雇主”运输烟草可能触犯刑法。去年10月,桂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运输烟叶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2013年4月中旬,唐某、邱某、匡某合伙在山西省以34.40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345袋烟叶。随后,匡某联系杨某将该批烟叶从山西省运送至广东省,货到后支付运费14000元。4月17日晚上,杨某在无烟草专卖准运证,且匡某未向其提供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货车将该批烟叶运至一高速出口处时被公安局查获。经过磅称量,该车烟叶重16357.5公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明知他人未经烟草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明,为他人运输交易金额达34.405万元的烟草,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杨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审理过程中,预交纳罚金5万元,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以对其适用缓刑。遂作出了如上判决。法官提醒,货车司机在接受他人委托的运送货物之前,要了解货物情况,以避免运输行为陷入违法犯罪活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4人已浏览
1,818人已浏览
701人已浏览
1,9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