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的撤销权不是完全的形成权。 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交易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或者债务人自己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同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对债务人非法处置的财产受偿,这就是一种请求权,所以,债权人的撤销权不是完全的形成权。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