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债务重组除了在破产的后可以申请,在破产前也可以的,破产前债务重组的,需要与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出资人协商重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企业债务重组除了在破产的后可以申请,在破产前也可以的,破产前债务重组的,需要与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出资人协商重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不会打折。法律规定,重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布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明显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管理人无法履行职责。债权人宣布破产后,将依法从财产清算中获得赔偿。破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同一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重组方案,延期偿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破产重组有以下优点:(一)有利于债权人避免破产清算中因资不抵债而受损;(二)有利于员工防止企业解散造成的大量失业和社会震荡;(3)也有利于企业避免因破产而损害信誉。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破产重整期间附利息的债务是停止计算利息的,重整后企业继续经营的重新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申请破产后,在法院决定破产清算之前,都可以申请破产重整。法律之所以没有提及你说的情况,是因为重整的制度在于挽救债务人企业,现实中债务人肯定比债权人更清楚自己的企业情况,以及有没有重整的必要和可能性。如果债务人申请破产申请,而债权人再申请重整的,大多是债权人通过与债务人的谈判,成为债务人的战略投资者,通过债转股或者资产置换等方式重组债务人企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7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