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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
抚育费数额考虑三面:①实际需要;②父母双负担能力;③实际水平 离婚起父/母根据收入状况: 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目般按其月总收入20%-30%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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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工资比例如下: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给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年的总收入和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并参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如果负担的是两个孩子或以上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也不能超过月收入的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我们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本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征收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社会抚育费;对超计划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征收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社会抚育费。非婚生育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社会抚育费。对非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按超计划生育加重处罚。超计划生育的夫妻一方有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非本市户口的,对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一方征收社会抚育费。各区、县征收社会抚育费的具体标准,可由区、县人民政府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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