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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给人刷单犯法,网上给人刷单的,涉嫌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法律规定,经营者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
1、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以虚构交易,为自己提升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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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给人刷单犯法,网上给人刷单的,涉嫌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法律规定,经营者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1、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以虚构交易,为自己提升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 (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2、依法应当给予其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3、至于未缴税款,因其实虚拟交易未实际发生交易,所以不产生税款,不构成违法。 4、该公司的刷单行为不涉嫌犯罪。如其利用虚构交易,骗取他人钱财的,涉嫌诈骗罪。
不建议做淘宝刷单,淘宝刷单有可能涉嫌欺诈,另外还很大可能遇到骗局,最终钱没赚到还被骗走的钱财。遇到骗局可以通过报警处理,金额较大警方会立案处理,一般网络诈骗金额都不小。刷客是指帮助网络卖家提升信誉度,从中获取利润的人。淘宝刷客的刷单行为牵涉淘宝电商平台、淘宝卖家、刷客、所谓的中介等多方利益关系,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但这一社会新现象并非属于法律监管的真空,很明确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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