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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他人轻微伤,违反,可能拘留,如果双方和解,一般会免于行政治安处罚,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20.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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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小孩的抚养问题尽量商量处置,商量不成的,参照下列情况处置:对两岁以上未成年的娃儿,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2)娃儿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娃儿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有其他娃儿的;(4)娃儿随其生活,对娃儿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两方均要求娃儿与其共有生活,但娃儿单独随祖爸妈或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祖爸妈或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娃儿照看孙娃儿或外孙娃儿的,可作为娃儿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不能以无法送达为由不予受理,建议找法院沟通,仍不受理,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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