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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当中,公司章程是记载了公司基本事项的文件。当发生一些形势变化可能需要修改公司章程。那么如何修改公司章程呢? 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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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章程修改程序如下: 1、公司董事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进行表决; 3、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4、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5、进行公告; 6、公司法人签章。《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一、第二款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是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是公司章程修正案。
我国公司法第25条和第82条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给予了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公司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绝对记载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从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采取较为宽松盼规则;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则采取较为严格的规则,要求记载的事项较多。这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性质和开放性所决定的。
股份公司章程修改程序如下: 1、公司董事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进行表决; 3、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4、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5、进行公告; 6、公司法人签章。《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一、第二款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是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是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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