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形成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养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养子女是有代位继承权的。《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1、如果是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就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代位继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是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就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所以,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的。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的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有代位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8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