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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内容,你就知道检察院说没必要移交法院该怎么办了。 补充: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如果批准逮捕那拘留期限就按...
本提问有毛病。人民法院如果认定证据不足,那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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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案件已经由纪委移交检察院,则说明纪委通过前期的调查,已经掌握较为充分的证据,认为该案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故将案件移交侦查机关进一步侦查。 从法律程序上判断,你亲戚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一般会起诉处理。 从法律实体上,因本律师未见你亲戚涉案的任何证据材料,故对实体问题无法分析(即是否判刑,如何判刑暂不能判断)。 家属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不能会见。只能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并由律师了解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故若家属希望律师提供具体的实体帮助,可委托律师介入案件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做下一步判断。
公安机关将刑事案件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被检察院退回的,公安机关主要是有二种做法: 1、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进行补充侦查,并在一个月后向检察院再次移送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2、如果在案件被检察院退回后,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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